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公告
(2021年第8号)
2021年5月31日绵阳市涪城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:
任命
郑 茜为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局长;
张 明为绵阳市涪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;
赵永生为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工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免去
陈永康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;
蒋 爽绵阳市涪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;
张 明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工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周琳堤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杨韬、文继全、刘辉、马云胜、魏杰、李激、嘉伟、王锋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包建锐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检察长职务。
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
2021年5月31日